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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

发布日期:2020-09-0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华北科技学院职称评审办法>与<华北科技学院职称评审操作方案>的通知》(校人字〔2018〕10号),现将我校2020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政策依据

(一)申报评审条件

我校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继续按照《华北科技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校人字〔2016〕8号)执行,其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执行《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

(二)申报评审条件附则

各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条件附则均按《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附则》(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执行。

(三)奖励认定

参评材料中有关奖励按照《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进行认定。

二、有关规定及说明

(一)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华北科技学院职称评审操作方案》中“六、有关说明”。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人员须提交经有关职能部门确认并签字盖章的知网、万方、维普论文查询检索证明。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因数据库时差、数据库回溯不全等原因检索不到的期刊,要做出书面说明并经有关职能部门确认并签字盖章。被国外检索机构收录的论文,需附相关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三)申报材料中填写至《摘录表》的论文(至多8篇)须进行查重,请申报人务必在网报前,到图书馆进行查重,并将查重报告(打印盖章)拍照后在填报论文时上传(原件自行保留备查);查重率大于或等于30%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材料参与评审。

(四)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为我校或其他高校正式聘任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改为“同等条件下,为我校或其他高校正式聘任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优先推荐评审”。

(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等文件精神,对于教学水平和效果特别突出、教书育人成果显著、在全校出类拔萃并得到全校师生高度认可的教师,达到《华北科技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校人字〔2016〕8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后可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须提供体现个人水平和能力的佐证材料。报名时须在《2020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三、不得申报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2.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校工作的人员。

3.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4.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5.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四、职称申报具体安排

2020年继续通过职评系统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个人报名:9月7日至8日

网上申报:9月7日至14日15时

论文查重:9月7日至14日

论文查重地点:图书馆五层信息咨询部(513)

职能部门数据审核:个人提交至9月17日

职能部门审核数据汇总至人事处:9月21日

(二)网上申报

填报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根据提示进行填写。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网址:http://ehall.ncist.edu.cn/new/index.html,或通过“信息门户”→“人事系统”进入,点击进入“职称评审”模块),申报人的用户名以及密码与校园门户相同。同时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打印三份。

系统中“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等信息为固定数据(从人事系统中读取数据),如遇信息不符或无相关信息请登录人事系统进入“教职工信息变更”模块进行修改,并联系人事处人事科审核通过(荣誉称号须本单位办公室主任先审核通过)。

(三)职能部门数据审核

1.人事处人事科审核学历、资历、荣誉称号等(办公楼322,电话:61591421)。

2.科技管理处项目管理科审核科研项目(办公楼415,电话:61591452);成果管理与转化科审核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办公楼417,电话:61591452)。

3.高教研究所审核教研成果等(办公楼406,电话:61591448)。

4.教务处教务科审核教材著作、本科教学工作量(立新楼411,电话:61591440);教学质量科审核课程建设、教学质量、教学能力比赛(立新楼407,电话:61594903);教学改革办公室审核教学成果、教改项目(立新楼408,电话:61594877)。

5.研究生部审核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办公楼403,电话:61594811)。

6.国际合作处审核留学生教学工作量(办公楼420,电话:61591447)。

7.图书馆信息咨询部负责论文查重(图书馆五层513,61594814)。

各职能部门审核时同时对特殊问题进行汇总,学术成果有关问题咨询以上归口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初聘职称不在本次评审范围,符合初聘条件人员无需申报。

(二)请今年申报职称的教职工加入QQ职称评审群(群号:723956468,入群时请注明单位、个人姓名以及申报学科),人事处将在群内通知职称评审具体事宜。

(三)评审期间将在人事处主页“职称评审”专栏发布相关通知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盖本单位公章的《2020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汇总表》(无人报名的单位也要交表)报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rsch@ncist.edu.cn。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赵小航  张瑜

联系电话:1421

 

附件:1.《关于印发<华北科技学院职称评审办法>与<华北科技学院职称评审操作方案>的通知》(校人字〔2018〕10号)

      2.《华北科技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校人字〔2016〕8号)

      3.《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

      4.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附则(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

      5.《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

      6.2015-2019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8.《2020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汇总表》

         

       附件下载 



                           人事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