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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学位学费报销流程
人事处〔2021〕1号

发布日期:2020-05-11 浏览次数: 字号:[ ]

师资科每月统一办理一次报销学费,申请人的学籍档案须归档(可咨询人事处人事科吴老师,电话1421),有关工作如下:

一、主要流程

【步骤1】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整理为一个word,模板见附件)发送至师资科工作人员站内信中(邮件命名方式:姓名+报销学费)。

(1)入学通知书

(2)博士毕业证

(3)博士学位证

(4)攻读学位协议书(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一般本人持有2份,其中1份用于报销)

(5)学费发票

注:以上材料须扫描原件

【步骤2】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师资科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工作(一般为当月月末,如逾期未办理可致电咨询),审核通过的,将通过OA站内信告知后续工作(包括填写表单,《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在职研究生脱产申请表》(未脱产教师没有此表)电子版等),请申请人注意关注站内信信息。

【步骤3】打印报销

申请人打印《报销单》、《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在职研究生脱产申请表》以及【步骤1】中所有涉及的材料一并打印交至财务处相关窗口。

二、相关问题

【问题1】申报材料的一些说明

1. 无《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原则上不予以审批报销。

2. 报销前未签订协议,须去人事科签协议,在进行报销。

3. 错过当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的审批手续顺延至次月。

【问题2】当月未收到报销单怎么办

如月底前或次月初仍未收到材料请及时与师资科联系。

三、联系方式

师资科工作人员:杨立哲

联系电话:5079